江西师范大学廉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校廉巡字[2017]1号
廉政巡察公告
根据《中共江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廉政巡察工作暂行办法》、《江西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制度(试行)》精神,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,2017年上半年学校对宣传部(新闻中心)等19个部门和单位分两批进行廉政巡察。巡察时间:第一批为3月1日至4月30日;第二批为5月2日至6月30日。欢迎广大党员、干部、师生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。具体安排如下:
1.第一巡察组
组长:黄海兰;副组长:左传明;成员:蔡建红。
第一批被巡察单位:宣传部(新闻中心)、城市建设学院、附属幼儿园。
第二批被巡察单位:学校团委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、鄱阳湖湿地与流域研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。
巡察组联络员:蔡建红;联系电话:13870860286。
2.第二巡察组
组长:王次农;副组长:彭玉梅;成员:李东红。
第一批被巡察单位:统战部、外国语学院、附属中学。
第二批被巡察单位:师资培训中心、信息化办公室、无机膜材料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。
巡察组联络员:李东红;联系电话:13970979379。
3.第三巡察组
组长:冷莹;成员:王小凡、谢冰。
第一批被巡察单位:青山湖校区管理办公室、传播学院、档案馆。
第二批被巡察单位:工会、附属小学、国家单糖化学合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功能有机小分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。
巡察组联络员:谢冰;联系电话:13755771210。
举报邮箱:纪委(监审处)网站主页“jxsdjw@jxnu.edu.com”。投诉举报电话:88120013。
廉政巡察意见箱:设置在瑶湖校区先骕楼五区一楼大厅、青山湖校区指挥塔楼一楼大厅、各相关学院办公场所。
特此公告。
江西师范大学廉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7年3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