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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监委派驻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

纪委机关 (综合办公室、监督检查室)

 
 
 
工作职能

江西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

纪委的基本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纪律,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,组织协调学校的反腐倡廉工作,检查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。具体职责:

(一)保障党员行使党章规定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,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;

(二)受理群众的来信、来电、来访控告、申述和举报,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,查处违纪案件,惩处违反党纪的党员;

(三)监督学校各级党的组织,特别是机关职能部门及其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决议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;

(四)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纪教育,增强党员干部履行党员义务,发扬优良作风及抵制腐蚀的能力。

 简言之,即“保护、惩处、监督、教育”四项职责。
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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