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不起,你需要查看的图片不见了

省监委派驻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

纪委机关 (综合办公室、监督检查室)

   
 
内蒙古检察机关对王凤山案提起公诉
发布人:罗奇清  发布时间:2018-12-23   浏览次数:132

2018年12月21日08:23    来源:检察日报

      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,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政协原主席王凤山(正厅级)涉嫌贪污罪、受贿罪、滥用职权罪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,经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乌兰察布市检察院依法向乌兰察布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。

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凤山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。乌兰察布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:被告人王凤山利用职务便利,非法占有公共财物,数额巨大;利用先后担任原伊克昭盟东胜市委书记、鄂尔多斯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、常务副市长、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、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;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滥用职权,致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;财产、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,不能说明来源,差额巨大,依法应当以贪污罪、受贿罪、滥用职权罪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(记者徐日丹)


 
 

版权所有 © 2013 江西师范大学纪委 江西师大 ICP备案编号:赣B2-20050166号-1

地址: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江西师范大学纪委 邮编:330022 电话:0791-88120010 88120013

传真:0791-88120010 邮箱:jxsdjw@jxnu.edu.cn